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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专栏︱以案说险:警惕“代理退保”陷阱

文章来源: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

 

【案例介绍】

周先生2020年6月份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单,重疾保障保额30万元。2021年5月份,周先生的一个“朋友”劝说其身体健康,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低,周先生的保单,他可以通过“技术手段”全额退保。

周先生认为自己还年轻,身体一直都很健康,认为保险对自己没什么用,便听从“朋友”的教唆进行“投诉维权”退保。保险公司多次按退保政策与其沟通无效后,考虑到周先生的实际经济情况,本着有利于客户的原则,给予周先生的保单进行退保处理。

退保后仅仅不到两周的时间,周先生感觉身体不舒服,到医院检查发现肠道多发肿瘤需要住院,手术后确诊是恶性肿瘤,面对后续高额的化疗费用,才享受到“退保福利”没多久的周先生彻底冷静下来了,为自己不久前执意退保懊悔不已,而当周先生再次联系所谓的“朋友”,对方在收取了高额手续费后,已经不回微信、不接电话,彻底如人间蒸发般消失在周先生的生活中。

 

【案例分析】

保险的本质是保障,通过合同约定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服务,这个案例中,周先生明显是被第三方恶意代理退保欺骗,虽然周先生在出险后恳求保险公司帮其恢复已经退保的保单效力,但是保单已经退保,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终止,出了险以后已无法再恢复效力,周先生也因此失去了一笔珍贵的理赔金。

对于消费者来说,市场上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是具有一定保障价值的,任何需要收“手续费”的“代理退保”行为都会直接导致消费者的损失而非收获。

甚至,有些“代理退保”的不法分子并不满足于消费者退保“手续费”,还会在帮助消费者退保后,盯上退还的剩余本金,最终导致消费者保障和财富两者兼失。

 

【风险提示】

一、切勿轻信第三方恶意”代理退保”组织及个人。“代理退保”个人或机构往往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,谎称消费者所购买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、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,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,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,以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的手续费,对退保后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却避而不谈。

二、理性维权,一旦退保,保险责任也将随之消失。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,等出险了无法恢复保障,未来想再次投保时,由于年龄、健康状况的变化,可能也要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、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。

三、以身试法,得不偿失。“代理退保”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教唆、指使、诱导消费者编造理由、伪造证据、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、举报或诬告,消费者很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,甚至构成欺诈,面临较大的被诉讼的法律风险。